近日,我校正式颁布实施了首个《安徽师范大学数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数据标准与数据责任手册,进一步完善学校数据管理的制度体系。《办法》是全面基础性工作规范,强调数据管理组职责、数据标准管理和开放共享要求、数据治理与应用要求。数据标准确立了学校各职能部门开放的数据清单和数据代码。数据责任手册进一步详细描述了各数据字段的归属责任单位和数据共享方式、频率等信息。这一体系的构建不仅标志着我校数据管理步入了规范化、标准化的全新阶段,更为学校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和动力源泉。
《办法》共9章32条,并含附件4份。同时,为了支撑办法有效实施,学校建设了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对数据权威源单位数据开放目录进行了真实的展现,并提供查询功能。同时为数据使用单位提供便捷的数据申请机制。
《办法》的颁布实施对我校教育数字化转型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组织架构优化,职责划分明确。为了确保数据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高效性,《办法》规定设立学校数据治理专项工作组,并进一步划分为数据平台与安全、教师类数据、学生类数据、资产类数据四个建设小组。各小组之间分工明确,协同合作,形成合力,为数据管理的协同推进奠定基础。同时,《办法》明确了数据权威源单位在确保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等方面的核心作用,并详细规定了其在数据质量和数据开放等方面的主体责任。此外,对数据使用单位在共享数据申请、使用、协调等环节的具体职责也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规定,确保了数据开放共享过程中各方职责明确、流程顺畅。二是明确数据标准定义,规范数据开放共享流程。在数据标准方面,《办法》对学校数据标准的定义、发布及实施过程进行了详细阐述。学校数据标准由各个数据权威源单位的数据标准组合而成,各单位需负责本单位数据标准的拟定和修订工作。网信办作为监督指导部门,负责牵头论证、汇总报审等工作,最终形成具有科学性和权威性的学校数据标准,并统一发布。这一流程不仅确保了数据标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也为数据共享和交换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办法》还强调了部门任务三清单的实施要求,进一步细化了数据管理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提高了数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三是全面加强监督保障,清晰界定违规行为。在监督与保障方面,《办法》明确指出了违反数据管理规定的相关行为,并对数据安全与合规性进行了严格规定。这一举措旨在加强数据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予以相关处理。这不仅维护了数据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为学校的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据悉,《办法》的编制工作于2022年9月启动,历经工作组筹备、调研编制、专家论证会、学校网信领导小组会议意见征集、部门意见征集等多个环节,特别历经了两次校长办公会审议,并最终得以颁布。
《办法》的颁布实施既是推动解决当前学校数字化转型发展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的重要制度保障,也是学校数据治理与共享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规范。不仅为我校在数据管理领域建立了规范制度,更为发挥数据在掌握校情、改进管理、优化决策、推动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供保障。未来,我校将继续深化教育数字化改革,不断创新数据管理模式和方法,推动数据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同时,我们也将积极探索数据驱动的教育创新和发展路径,为学校的全面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