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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校园网学生公寓宽带接入管理规定

点击量: 时间:2007-08-20   终审:组织部 


 居住在学生公寓的学生,可以到信息管理中心办理网络开通手续。须持本人证件,填写《安徽师范大学校园网用户服务登记表》,未申请校园网帐户的同学,须同时开设帐户。


二、 用户申请的网络接入服务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利用该接入向他人提供网络服务。不准私自设立网络站点、网吧代理或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三、 用户不得在楼内乱拉网线,私接集线器或其他网络设备。


四、用户室内的网络信息点是固定的,用户不得自行拆除、改装或移位。室内及楼内的网络设施,包括网线、线槽、接入模块、光缆、交换机等,归学校所有,由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维护,任何人不得破坏、损毁。


五、用户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校园网的有关规定,违者将按国家和学校的管理条例处理,破坏网络设施,造成经济损失的,要加倍予以赔偿。 


六、网络发生故障时可在上班时间与信息管理中心用户服务部联系,并商定维修时间;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保障中心机房至用户信息点(网络插座)之间的网络通畅。属于用户自己的问题,如用户设备的软硬件故障、网络配置等,应由用户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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