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应用服务器的管理,提高校园网应用水平,充分利用学校网络资源,减轻各单位设备维护和管理的负担,降低管理成本,保证各单位应用服务器的安全稳定运行,信息管理中心向校内各单位提供应用服务器托管和应用服务器互联网访问服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安徽师范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一、信息管理中心为本校各单位提供应用服务器委托管理服务;为已具备标准机房环境及管理条件的单位提供应用服务器互联网访问服务。
二、信息管理中心为托管服务器提供良好的机房运行环境和7*24不间断电力供应。
三、应用服务器托管需求单位及应用服务器互联网访问需求单位(以下统称“托管单位”)必须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应用服务器托管申请表》并与信息管理中心签定《安徽师范大学应用服务器托管用户安全责任书》,否则不予受理。
四、托管单位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安徽师范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
五、托管单位须承诺服务器上运行的应用服务内容不违反上述规定,不得使用该服务器从事法律法规和学校禁止的活动,包括私自开设代理服务,使用P2P软件、黑客扫描软件等,不得发布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禁止发布的信息。
六、托管服务器原则上只允许对外开放以www为主的互联网基本信息服务,如需提供其他服务,需在申请时特别说明,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提供。
七、托管单位自行解决服务器上所需软件的版权(许可/使用权)以及由此造成的法律纠纷,并负责服务器上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八、为保障托管服务器的正常运行,保证快速排除故障和恢复应用服务,服务器托管单位须提供机器的详细资料,包括:负责人、联系人、应用系统管理员、操作系统类型、硬件基本配置、应用服务、开放端口等。
九、托管服务器系统管理员要加强对服务器的日常维护,及时查杀病毒,备份数据。服务器系统必须及时升级安装安全补丁,弥补系统漏洞;必须为服务器系统做好病毒及木马的实时监测,及时升级病毒库。应用服务器因中毒、被黑客侵入等情况造成服务终止或数据丢失,信息管理中心不承担责任。
十、为保证学校网络线路的正常运行,信息管理中心有权对服务器使用进行必要的监控。
十一、为了合理使用学校网络资源,信息管理中心为托管单位每台服务器提供每年300M的国际出口流量(国内流量免费),超出部分按教育科研网费用分担办法规定的每兆1元收取。
十二、托管单位如需变更应用服务器参数,须向信息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修改。不得随意修改《安徽师范大学应用服务器托管申请表》中提供的应用服务器IP地址、服务类型等相关参数。
十三、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供电和通信不稳定而造成的网络故障以及软硬件问题,信息管理中心不承担责任。
十四、信息管理中心保留因托管单位违反本规定中的3、4、5、9、11、12等条款时终止服务器运行的权利。
十五、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信息管理中心
2007年8月10日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应用服务器托管申请表.doc附件=>安徽师范大学应用服务器托管用户安全责任书.doc